龙岩这份生态环境质量“成绩单”很亮眼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曾燕福)去年我市水环境如何?空气质量如何?近日,《2021年龙岩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公报显示,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扎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上持续向好,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为95%,居全省第3名,省对我市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位居全省第4名,连续三年保持优秀等次。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我市主要河流16个国控断面水质总体状况良好。其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3.8%,Ⅰ~Ⅱ类水质比例为56.2%。60个省控断面总体水质良好,其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8.3%;Ⅰ~Ⅱ类水质比例为41.7%。3条主要河流76个水质评价断面总体水质良好。全市13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我市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全市7个县(市、区)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9.9%,同比升高0.24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2.25,同比升高0.01。其中,中心城区优良天数比例为99.7%,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排名全省第2,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65,同比上升0.11,排名全省第5。

在声环境质量方面,龙岩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达标率78.6%,夜间达标率67.9%,与2020年相比,分别提高了3.6个百分点和17.9个百分点;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9分贝,为“二级”,与2020年基本持平;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9.3分贝,为“二级”,与2020年相比,质量等级由“三级”上升为“二级”。

这么亮眼的生态成绩单,我市是怎么做到的?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王伟说,过去一年我市主要从四个方面着力生态环境建设:

坚持生态立市,高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生态立市”列入全市五大关键工作之首,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实现全领域、全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领导全覆盖。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于2021年10月荣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省首批地市级)称号,以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效,成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排头兵、先行地。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常态长效抓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聚焦我市生态环境问题,坚持将生态环保重点工作项目化,连续七年深入实施生态环保攻坚战役。突出精准治污,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计划,完成重点行业18个大气环境精准治理减排项目。

坚持改革创新,打造龙岩“红”“绿”品牌。深入推进环境资源跨区管辖、协作联动对接、生态执法司法会商通报等机制,办理各类环境违法案件多起,有力打击了生态环境领域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实施乡村生态振兴。以“绿盈乡村”创建为总抓手,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乡村振兴“一县一片区”等工作,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全力打造“龙岩特色”。2021年10月,长汀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案例入选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生态修复典型案例,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走向世界。我市成功入选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以及国家“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成为全省唯一“两区”建设的设区市。

坚持综合施策,着力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大力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突出“一证式”监管模式。精准化开展百姓身边突出问题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问题,深入开展“静夜守护”行动。常态化保持执法从严高压态势。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办理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清水蓝天”、煤矸石烧结和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等专项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