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永定购房还有奖励
3月29日,笔者从永定区住建局获悉,截至目前,永定区共发放290.5万元用于奖励阶段性购房者,减轻群众购房负担,化解商品房库存。
2020年12月,永定区出台了《新建商品房阶段性购房奖励办法》,由区住建局等负责具体实施。凡是从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购买永定区新建商品房以及政府回购房的消费者,都可以申请奖励金,所购房屋面积必须在144平方米以下。奖励数量按照购房所交的契税等额值,由住建局、财政局、税务局共同审核把关。购房者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文件、契税完税证明、身份证等资料,提交住建局进行申请,住建局审核材料后统一报送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再由住建局拨付至申请者个人账户。
据悉,经审核,共有50187平方米428套商品房,以及8319平方米144套商铺、店面,9325平方米306个车位符合奖励条件。
(通讯员 林忠成 谢冰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