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森防办检查督导清明森林防灭火工作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刘玉荣 通讯员 池威)4月3日,市森防办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森林消防支队、市公安局等市森防指成员单位成立两个检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分赴长汀县、上杭县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长汀县、上杭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和清明节期间强化森林防灭火措施的汇报,重点检查长汀县民政局、林业局、河田镇,上杭县才溪镇、通贤镇、南阳镇有关防火宣传、火源管控、应急值守、物资储备、看护责任落实的情况及林区、景区、墓地、坟头的监督和管控情况。
检查组指出,清明期间我市气温逐渐回升,雨量偏少,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在3-4级,加之农事、林事、游事、祭祀等野外用火叠加,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严峻。检查组强调,各地务必保持高度戒备,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责任制,压实属地责任、行业管理责任、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火源管控,组织护林员加大对林区、坟头、林田接合部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对容易引发火情的重点人群落实监护人员和管理责任全覆盖;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第一时间核查反馈卫星监测热点情况,确保清明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