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堡司法有温度 多年纠纷一朝解


□ 通讯员 邹善水

3月24日,从一则乡贤微信看到,在新罗某公司上班的邹某周,因疫情暂时不能回乡,准备把一面“精心调解化纠纷,构建和谐树先锋”的锦旗,托人寄回家乡送给连城县司法局四堡司法所。

某公司与连城县四堡镇相距130余公里,邹某周为何要给四堡司法所送锦旗?

在四堡司法所了解到,原来,邹某周是四堡镇田茶村人。前些年夫妇俩在四堡镇雾阁街开了一家小商店。2019年按当时价格出售1.2万个编织袋给中南村马某君。事后,邹某周因病住院,康复出院后到龙岩务工。今年春节回乡时,守店的夫人翻出出售编织袋的旧账,发现马某君的购货款未结清。在追款时双方无法提供收付款依据,多次闹起经济纠纷。

四堡司法所所长邹海伟在下乡开展“访民情·促和谐”司法活动中了解到邹某周与马某君的经济纠纷。“群众的纠纷无小事,事关构建和谐社会”。兼任四堡镇调委会常务副主任的邹海伟主动介入,邀请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调解。让双方回忆事情经过。一方陈述购货方仍欠3200元,一方说经已付清。双方争论不休,均无法举证。邹海伟发现邹某周有流水记账单显示马某君未结清欠款的事实。

双方回忆事情经过中,马某君承认当时未索取付款依据。邹某周的流水记账单也未见欠款余额。历经几轮辩论分析,在四堡司法所所长邹海伟耐心调解后,双方在这笔经济纠纷中做出了让步。愿意以3200元欠款标的,各自承担相应数额。马某君当场确认付款1900元给邹某周。

3月10日,马某君与邹某周分别在司法调解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姓名,同意依法调解意见。这场时达四年“购货欠款”终于画上句号。邹某周返回新罗上班后,于20日订制了“精心调解化纠纷,构建和谐树先锋”的锦旗,先拍摄了图片,微信发给四堡司法所所长邹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