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水电站落实最小生态下泄流量
本报讯(记者 曾燕福 通讯员 傅文斌)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加强水电站下泄流量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水电站119家,发现泄放不合格水电站28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8份,拟立案处罚3家。
市生态环境局以落实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为契机,坚持多部门参与、多机制协同、多举措并行,推进水电站下泄流量问题整改,督促水电站落实最小生态下泄流量。
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水利、工信等部门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定期调阅通报机制、联合约谈机制和合理惩处机制等执法联动机制。同时,针对我市环境执法队伍人少事多、水电站大多处于偏远地区的实际情况,各级工信、水利、生态环境部门及乡镇河道巡查员、环保网格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由属地的河道专管员、环保网格员配合核查的方式辅助执法,充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违法问题的发现率与处置率,大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建立分级监管机制,根据水电站取水许可证的发放层级,对水电站进行分级管理。同时,实行市直部门领导分片挂钩责任制,定期对责任片区内的水电站执行生态下泄流量情况进行督导、抽查,进一步压实水电站日常监管责任。此外,实施分类处置机制,根据水电站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置。针对装机容量小、经济效益低的小水电站鼓励属地实施退出,没有资金退出的鼓励业主实施关闭、停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