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态环境系统3个集体和5名个人

获省级通报表扬


本报讯(记者 曾燕福 通讯员 邱文)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通知,对2021年度“清水蓝天”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中表现突出的40个集体和100名个人进行联合表扬,其中,我市生态环境系统3个集体和5名个人分别被表扬。

据悉,这3个集体分别是上杭生态环境局、长汀生态环境局、连城生态环境局,5名个人分别为来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的傅文斌和新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的全新兴、上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的严俊辉、长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的罗韬、连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的陈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