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成功对两名暂予监外执行对象收监执行
近日,新罗区两名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韩某某、洪某某因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被依法收监执行。
韩某某因疾病经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批准于2021年1月1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洪某某因疾病经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批准于2015年7月3起暂予监外执行。2021年12月新罗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2022年1月26日龙岩市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审查工作专家库专家组对病情复查诊断情况进行审查,一致认为该两名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病情现已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新罗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依法向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提出收监执行建议,福建省监狱管理局经审核后,依法及时作出收监执行决定。
2月18日下午,闽西监狱在新罗区社区矫正管理局配合下,对该两名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执行收监,实现了矫正和收监环节的顺利衔接,有力维护了刑事执行的严肃性和威严性。同时,新罗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收监执行全过程进行法律监督。 (通讯员 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