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执善行掌节奏 自行变价速执结


近日,漳平市法院通过准许被执行人自行变卖房屋,快速执结一起涉金融案件,既为当事人节省了佣金,又提高了执行效率。

据悉,某银行与付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达120余万元,经漳平法院审理,判决付某等人应偿还银行借款本金120万元及利息。因付某等人未按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付某名下的店面和房产。

查封后,被执行人付某向法院申请自行变卖被查封房屋清偿债务。在考虑不影响执行效率和效果的前提下,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经申请执行人及相关权利人同意,法院准许被执行人付某自行变卖房屋。

在法院的监督下,被执行人付某将其名下的上述房产以140万元的价款转让给第三人叶某。在卖房款顺利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后,执行法官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解封,并监督双方进行过户,该案快速、顺利执结。

(通讯员 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