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洪山司法所

成功调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近日,永定区司法局洪山司法所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调处一起农民工工地受伤后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涉事双方当事人握手和好,满意回家。

廖某受陈某雇佣,在陈某施工地厂房内修建水池过程中,因搭架倒塌,导致廖某从3米多高处摔落地,并导致腰椎等受伤。受伤后,廖某在漳州某医院住院治疗,医药费部分已经由陈某支付清,双方不再有争议。双方为后续赔偿费用问题各执一词,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双方当事人向洪山司法所寻求帮助。

调解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悉心主持调解。针对双方当事人的分歧,调解员劝导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同时也适当考虑对方的难处,尽量做到求同存异。最终,在调解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在通过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陈某除了之前已经支付的医药费等,另外再赔偿廖某16.8万元,并在协议当日付清了款项,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就这样圆满画上了句号。

(通讯员 刘永良 郑富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