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救助对象走出困境

——龙岩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小记


□ 通讯员 王宇彬

一场交通事故中,一对夫妇不幸身亡,留下两个未成年子女。七年来,孤儿不孤,在龙岩市检察机关持续接力救助下,姐弟俩在校园继续安心求学,追梦未来。

肇事者获刑,肇事车辆未办保险,民事诉讼赔偿也未能履行,姐弟俩的学习生活迅速陷入困境。长汀县检察院立即派干警到被害人家中了解详情,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最短时间内争取了司法救助金救急。随后,龙岩市检察院和福建省检察院又给予联合司法救助。与此同时,长汀县检察院会同社区协调民政部门将两个孩子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七年来,负责司法救助工作的检察官换了几茬,但检察院对姐弟俩的关爱却从未间断。

而2017年以来,龙岩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突出问题导向,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力度,优化政策供给,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08件,救助267人,发放救助金362万余元。

司法救助需要上下贯通、无缝衔接的“温暖闭环”,才能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全面落实司法救助责任。龙岩市检察院深化诉讼监督线索“零报告”制度,要求员额检察官在案件或相关工作办结时逐案报告是否发现、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有效转变控申部门“单打独斗”局面。实现各部门无缝对接、紧密协作。同时,充分发挥检察长带头办案“头雁效应”,与信访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沟通,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说透法、讲通理、融于情,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生活困难问题深入研究、解决到位,最终达到息访息诉。建立健全上下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工作机制,实行备案报告制度,加强市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司法救助案件的指导,对救助申请人困难大、需救助人数多、一级救助难以满足需求的案件及时纳入联合救助范围。

“近年来,我们切实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把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及残疾人这四类人员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快速启动救助程序,及时予以救助。”7日,接受采访时,龙岩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魏勋民表示。

“温暖闭环”兜住的是及时筛查出需要救助的对象,在工作中,他们不仅以“补血”的方式为救助对象解决燃眉之急,而且不断克服传统司法救助面窄的瓶颈,树立“授人以渔”的理念,引导帮助救助对象自我“造血”“生血”,激发救助对象家庭内生动力,改变贫困面貌。

“林先生非常坚强也很勤劳,是这个家庭重振的希望。”2019年,市检察院、武平县检察院联合对因交通事故失去妻子,自己也重伤二级,还要抚养两个年幼孩子及年迈父母的刑事被害人林先生发放救助款。司法救助并未一发了之,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官先后4次对林先生一家进行回访,鼓励林先生在身体日渐康复的基础上,逐步发展生产经营,同时积极为其申请了省级司法救助,并对林先生提出了希望:通过加强自身学习、提升经营效率,加大对子女的教育投入等方式提升自己的造血功能,把生活过得更好。如今,林先生开了一家烧烤店,生意日渐红火,日子也越来越好。

一枝一叶总关情,春风化雨润民心。2021年,龙岩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6件,救助53人,发放救助金128万余元,申请省级联合救助7件。

五年来,司法救助案件数、救助对象人数、发放司法救助金总额逐年上升,司法救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司法救助社会效果日益显现。“今后,全市检察机关将不断优化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理念、机制、成效,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龙岩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航对司法救助工作满怀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