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龙岩市委员会关于六届市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的决定
(2022年1月8日六届市政协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六届市政协延续五届市政协八个专门委员会的设置,设立:
1.提案委员会
2.经济委员会
3.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4.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5.教科卫体委员会
6.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7.港澳台侨委员会
8.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六届市政协延续五届市政协八个专门委员会的设置,设立:
1.提案委员会
2.经济委员会
3.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4.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5.教科卫体委员会
6.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7.港澳台侨委员会
8.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