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大
- 缩小
- 默认
好消息!快递小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
本报讯(记者 刘玉荣 通讯员 危力武)上月30日,记者从龙岩市邮政管理局获悉,近日省邮政管理局、省人社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快递从业人员送来了福利。
《通知》明确,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正常运营的快递法人企业或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应当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且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和查询等服务工作的快递从业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可以为灵活性、流动性较大的快递从业人员单独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
《通知》规定,快递企业应当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快递从业人员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单独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上年度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费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快递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通知》规定,快递人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后,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待遇标准和支付办法等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快递企业不得以季节性、临时性、灵活性、流动性为由,或者以已在其他快递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为由拒绝为所招用的快递人员办理参加工伤保险。
《通知》强调,快递企业和快递人员以欺诈、虚构工伤事故、伪造工伤材料等行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邮政管理局相关人员表示,下一步将根据文件要求继续做好信息互通,加强宣传引导,按照责任分工,会同人社部门全力提高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覆盖率,继续做实做细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