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给儿子购买的房屋 婚后产权归谁?
【问】陈先生:我结婚的时候父母给我买了一套房子,婚后我爱人有提出来要求在产权证上加她的名字作为共有人,我父母认为这套房子是他们出资给我个人买的,所以没同意加上她的名字,我爱人就跟我闹说这套房子是结婚的时候购买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请问这套房子产权归谁?
【答】李葆明(上杭县人民检察院):陈先生,你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由此可见,你父母在婚前为你出资购买房屋,并且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你夫妻双方,该房屋应该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
(通讯员 李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