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护绿色路 “紫金花”开生态美
——龙岩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生态修复治理记
□ 通讯员 梁辰
龙岩市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服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治理效能,持续拓展提升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武平经验”,打造龙岩检察生态修复治理“紫金花”品牌,以法治行动护航龙岩走绿色发展之路。
日前,“龙岩检察‘紫金花’:公益诉讼助力生态修复治理”入选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
多主体参与,构筑生态修复新格局
“紫金山矿区是边生产边建设矿山公园项目的,这和国内大多数矿山公园都是在矿山闭坑之后才建设的情况是完全不一样的,这离不开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力量’。”27日,紫金山金铜矿安全环保总监许辉标自豪地介绍道。经过多年努力,推动紫金山矿区恢复矿山植被1.99万亩,建成了150亩的紫金山国家矿山公园,被确立为我国首批“国家矿山公园”“国家级绿色矿山”。
“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生态理念在这里体现得特别明显。“多年以来,上杭县检察院与紫金矿业建立生态保护‘检企联络机制’,积极参与紫金山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在紫金山建成全国首个“生态修复治理检察示范基地”,助推矿山企业落实环境安全措施,恢复生态治理,让紫金模式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范。”龙岩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部主任陈凌表示。龙岩市检察机关以强有力的司法屏障助力紫金矿业建成全国首批国家矿山公园,打造边开发、边修复、边美化的矿山生态恢复“紫金典范”。
同时,龙岩市检察机关针对矿山污染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深层次问题,推行检企共建、检政共治、检民共创模式。建立“检察联络室+”,实行“定点+巡防”工作机制,引入生态保护志愿服务队、公益诉讼志愿者、生态检察联络员参与矿山环境治理,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公民环保素养。
多机制联动,拓展生态修复新空间
在联动上发力,在机制上提升,龙岩市检察机关多机制联动,拓展流域生态修复新空间。紧扣“一体化”这一关键词,将生态修复治理从矿山领域延伸到流域、土壤、大气等领域,提出“共抓大保护”的思路,探索多部门、跨地区协作配合、共建共治机制,不断扩大生态司法保护“朋友圈”。
针对跨区域河流上下游、左右岸之间治理措施不一致,生态修复效果不佳问题,龙岩市检察机关牵头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联合广东省、江西省检察机关建立闽粤赣三省五市检察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机制,与福州、泉州等地建立闽江流域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探索闽江、汀江、九龙江“三江源”跨区域、跨部门生态修复协作机制,综合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三省交界处一至三类水质比例达100%。
各地也因地制宜,创新做法不断。为有力助推河长制深入开展,新罗区检察院创设了河道检察官,建立“一河一检察官”制度;电子垃圾回收时焚烧导致大气污染,武平县检察院在深入走访、调查后,多次开展电子垃圾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围绕土壤资源保护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漳平市检察院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污染土壤、水体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拉网式巡查;连城县检察院开展加强耕地保护,维护粮食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多路径实施,激发生态修复新优势
2月5日,全省首个驻林长办检察工作联络室在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长汀县检察院联合县林长联络办公室挂牌成立,而这种新合力迅速在龙岩市各地全覆盖,形成了森林资源保护合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取证、联合执法检查、生态修复等协作机制,推动“林长制”向“林长治”发展。
为了让林业生态修复长出“牙齿”,龙岩市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刑事打击、认罪认罚、提起公益诉讼、补植复绿、惩罚性赔偿等手段,强化林业生态全方位司法保护。2017年以来,批准逮捕林业生态领域犯罪201件239人,提起公诉817件1128人;发现涉林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6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61件。
同时,创新生态修复方式,武平县检察院与县林业局、财政局加大对森林生态效益修复的资金保障,设立100万元“森林生态公益保护基金”,专款用于森林生态修复、评估鉴定、生态公益观察员工作费用、聘请专家及策划咨询等支出。
“我们将持续打造龙岩检察生态修复治理‘紫金花’品牌,以检察行动护航龙岩走向绿色发展之路。为打造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生态优美、百姓富足的幸福龙岩贡献力量。”龙岩市检察院检察长李航坚定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