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医疗、社保、公安、商事登记等重点领域

我省37件高频事项可“异地代收代办”


6日起,我省在全省范围正式启动政务服务“异地代收代办”“省内通办”工作,全省所有地市及所辖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即可受理通办事项异地办理申请。

作为省发改委今年“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4项重点任务之一,今年9月,福建省发改委(省审改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工作的通知》,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推进全省范围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异地代收代办”。线上,我省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专门上线省内通办“异地通办审批”系统;线下,各级服务大厅已对窗口设置、系统配置、人员培训等做好准备工作。

“异地代收代办”围绕医疗、社保、公安、商事登记等重点领域,首批发布了37项高频个人和企业事项,通过“收受分离”方式开展政务服务异地办理。

对可“全程网办”的政务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省网上办事大厅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实现申请人“单点登录、全国漫游、无感切换”,由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

针对部分由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线下办理的事项以及企业群众有较多线下办理需求的事项,此次“异地代收代办”清单内事项的办理将通过“收受分离”方式,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申请人可在全省所有地市及所辖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的“省内通办”窗口提交通办事项申请材料,窗口收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异地通办审批系统及快件邮递方式发送至业务属地部门完成办理,业务属地部门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

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将根据办事群众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现场指导+全程电子化”“在线即时办理+现场反馈结果”“异地收件初审+寄递服务”“自助机办理+现场出证”等办理方式,为异地办事群众提供精准便捷的服务。(新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