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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法院:
“五治”“三令”护航生物多样性
□记者 黄俊 通讯员 陈金友
审结各类生态刑事案件93件,其中环境污染2件、盗滥伐59件、破坏生态(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案13件;制发“修复令”10份、“管护令”19份,修复、管护被毁坏林地近万亩……一组组数字,是近年来漳平市人民法院司法护航生物多样性的成果。
九龙江北溪在漳平境内全长50公里,其支流遍布全漳平十六个乡镇(街道办),是厦门、漳州的主要水源地,也是生物多样性重要保护地。近年来,漳平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从严打击各类涉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以“五治”“三令”为着力点,以“两长”为平台,推进漳平市生态环境治理和安全保障水平,让九龙江水清岸美,为生物多样性保驾护航。
漳平法院历来坚持和弘扬“人与自然是命运共同体”的绿色发展理念,龙岩、漳州、厦门及泉州四地法院召开九龙江联合整治联席会议以来,漳平法院积极协调漳平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农业农村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托法院驻河长办(林长办)法官工作室平台,为各行政执法部门持续实施治砂、治渔、治猪、治污、治水“五治”攻坚战役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治砂方面,与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开展执法巡查49次,取缔非法采砂点105处,指导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立案6起;治渔方面,开展打击电、毒、炸鱼等渔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开展联合执法8次,制止违法电鱼3起;治猪方面,指导、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关闭拆除生猪养殖场21户,消减生猪6250头,完成生猪养殖场升级改造17个,指导立案调查16家;治污方面,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对全水域进行体检,排查入河排污口100余个,指导完善“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管理模式;治水方面,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城区高水高排、九龙江防洪工程、中小河流域治理、水源地保护、安全生态水系、河道清淤、水土流失治理、湿地公园及城市内河整治等项目工程。通过实施“五治”,去年漳平全境九龙江七大支流水质均达到Ⅱ类水标准,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水质达标率100%。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漳平法院创新“三令”惩罚模式,将生态恢复补偿推广到生态刑事审判量刑规范考量范畴,与社区矫正相结合,形成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的生态修复新模式,保障九龙江流域生态安全。
该院通过“修复令”引导生态修复,以修复、宣传、放生等形式创新源头治理、替代性修复,对于涉及生态损害的案件,及时发出修复令,将生态恢复补偿推广到生态刑事审判量刑规范考量范畴,形成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的生态修复新模式;通过“管护令”补足生态修复最后一公里,在“修复令”中明确“管护令”,以管护代惩罚,既实现了惩罚的功效,又实现了生态修复与管理护理的目的;通过“巡河令”护航九龙江生态治理,与漳平检察院、司法局及河长办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生态司法+社区矫正”维护九龙江流域(漳平段)水生态安全工作衔接机制》,通过巡河承诺书制度、司法与行政联动制度、巡河令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创设由被告人自愿、检察建议、法院宣判前与被告人签订参与生态治理协议书或巡河承诺书的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的工作机制,同步实现社区矫正、维护水生态安全的双重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