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红色信用合作社的信用体系建设
□ 苏顺金 项明华 文/图
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成立前的1931年底,拟任国家苏维埃银行行长的毛泽民带队专程到闽西工农银行等红色金融机构考察后说:“闽西的成功经验,一定会在全中央苏区推广,一定能对苏维埃国家制定经济政策、设立苏维埃国家银行起到很大借鉴作用。”毛泽民为何对闽西的红色金融机构评价这么高?源于闽西苏维埃政府在创办红色金融机构中的出发点、着力点、立足点,都是以信用为基础,坚持一切以人民为中心。
出发点:一切为了人民
1929年5月毛泽东、朱德率领红四军第二次入闽,在闽西建立了革命根据地,实行土地革命,成立苏维埃政府,在红军第二次入闽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在毛泽东的亲自指导下,闽西呈现出“收拾金瓯一片,分田分地真忙”的喜人景象。有八十万农民分得了土地,使广大贫苦农民几千年来第一次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然而,红四军入闽后,蒋介石对红军实行“三省会剿”,对苏区根据地实行严密的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工业品无法进口,而苏区农产品如粮食、土纸、茶叶等农产品却不能出口,特别是广大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不用交地租(过去是70%以上),手中拥有了更多的粮食,于是就出现了工业品价格猛涨,农产品价格猛跌,造成了工农产品严重的“剪刀差”,加上摧毁了旧的金融体系,新的金融体系尚未建立,农民借贷无门,如此问题不解决,共产党人要让苏区人民过上好日子的庄严承诺将会成为一句空话,新生的红色政权将会失去群众,根据地也就无从巩固。
在毛泽东的亲自指导下,中共闽西特委于1929年9月30日发出了《关于剪刀差问题》的第七号通告,提出解决剪刀差问题的办法:“由县区政府经济委员会有计划地向群众宣传,并帮助奖励群众创造合作社,如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使农民卖米买货不为商人所剥削,而农村储藏资本得以收集,使金融流通”。在中共闽西特委的号召下,在闽西掀起了兴办合作社的热潮。特别是在成立苏区政权比较早的永定太平区、丰田区信用社,是全省乃至全国经苏维埃政府批准最早成立的苏区红色信用社。根据1931年4月《闽西苏维埃政府经济委员会扩大会议决议案》记载,永定苏区“信用合作社共九个,基金散有一万零五百二十八元,太平区及第一区的有发行纸票”。当时永定县苏维埃政府所有下辖的苏区都创办了信用社,实现了全方位覆盖。
苏维埃政府在苏区开办信用社,是老百姓翻天覆地的大喜事,解决了广大贫苦农民几千年来受尽高利贷剥削的大问题。1930年2月20日中共中央机关报《红旗》第78期第2、3版刊登了署名“定龙”的《闽西工农兵政府下的群众生活》,文章写道“多数区政府开办了信用社,苏维埃下的群众,有正当需要(用在农业或工业上),可向政府借贷,至多只取一分的利息,打破了高利贷的剥削”。信用社的开办可谓是共产党人真正为广大贫苦农民做了件大好事,大家欢天喜地,深得广大农民的欢迎和拥护。
着力点:一切取信于民
办金融,对新生的苏维埃政府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当时闽西的金融秩序非常混乱,不仅有国民党的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还有土著及民族资本家等银行,他们滥发纸币、劣币充斥市场,而且银价极不统一,严重影响了苏区人民生活的稳定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为了统一金融,苏区政府决定取缔旧制度的一切银行,在苏维埃政府的号召下,由个人入股,政府出资创建了全国最早的红色信用社——永定太平区、丰田区、上杭北四区信用社,并发行纸币、股票等,如何让信用社发行的纸币能够在市面正常流通,代替国民党旧的货币体系,使信用社发行的纸币能够保值,能与银圆(十足价值)兑付,闽西苏维埃政府从开始办信用社就把取信于民,讲信用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出台了许多制度、管理办法、法律条例等,并始终坚持三条原则。
一是政府扶持。当时信用社作为苏区唯一的金融机构,在金融战线的斗争十分复杂。为此,政府出台了许多政策,扶持信用社发展。在1930年2月28日中共闽西特委下发的《合作社讲授大纲》中就载明:“政府应保护合作社,帮助合作社收账,政府应在宣传上经济上帮助合作社之进行,但不宜干涉合作社财政,且不可强迫入股”。“财政对于侵吞合作社公款者,须加倍处分”。“政府征收所得税,合作社不必缴纳,以资奖励”。由于政府实行了一系列的奖励政策,兴办信用社很快在闽西苏区得到推广。
二是坚持经济发行。闽西苏维埃政府赋予信用社有发行纸币的权利,为防止滥发纸币,保护老百姓的利益,1930年3月25日闽西苏维埃政府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取缔纸币条例》规定六条:1.各地不得发行纸币;2.发行纸币机关,要信用社才有资格;3.信用合作社要有5000元以上的现金,请得闽西政府批准者,才准发行纸币,但不得超过现金之半数;4.纸币数量现一角、二角、五角三种,不得发到十角以上。5.各地所发纸币不合上列条例者,要限期收回;6.本条例自公布起施行。政府第一次从法律上规定信用社是唯一的货币发行机关,而且必须坚持经济发行,要有充足的现金作保证,要有十足的银圆挂钩,随时可兑现。同时还出台了《商人条例》规定:“商人不得操纵金融,银价涨跌须经苏维埃政府批准”。“商人贩运或私造铜银假造纸币者,严重处分”。由于闽西苏区党和政府对货币实行严厉的管制,按货币流通规律,严格控制货币发行量,从信用社一开始发行纸币,就受到商家和苏区的热烈拥护,在龙岩还专门设立了一家“谦记”纸币兑换点。在闽西苏区及周边地区广泛使用,有的人因携带银圆不方便,愿收纸币不收银圆。搞民间贸易的人,甚至用银圆到兑换点兑换信用社发行的纸币,还愿付百分之几的贴水,随时保证纸币的兑付,信用社发行的纸币十分信用,信誉度极高,直到1930年11月闽西工农银行成立后,闽西苏维埃政府规定,过去信用社发行的纸币按1:1的比例兑换成闽西工农银行发行的纸币或兑换等额银圆,至此,红四军1929年5月入闽后,在毛泽东亲自领导和指导下,由苏维埃政府成立的红色信用社发行的纸币,流通三年后才停止使用,他为闽西苏区的金融流通和经济正常运转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立足点:一切依靠人民
信用社刚成立,资本金如何解决?如何取得广大贫苦农民的信任?
一是坚持自愿原则。在中共闽西特委和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共产党人以身作则,放手发动群众,把群众的思想工作做深做透做通,使广大贫苦农民真正认识到苏维埃政府创办的信用社是咱们贫苦人民自己的信用社。他们采取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方式,让群众入心入脑,自愿接受。1930年2月28日中共闽西特委印发的《合作社讲授大纲》里,有关坚持群众自愿的方面内容有许多表述,如“合作社社员必须是自动结合的,不容许何人强迫”。“合作社社员以家为单位,其一家入几股者听其方便”。“经过宣传后便由支部起核心作用,由同志发起,邀同群众合股组织慢慢扩大”。由于思想工作做到位,共产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广大贫苦农民、商人、政府工作人员纷纷入股,资本金不断扩大,在闽西苏区迅速兴起了一股办合作社的热潮。据1930年5月18日闽西出席全国苏代会的报告“在闽西中以永定各地合作社的工作较好,普遍的建立起合作社来。湖市(今永定湖雷,编者注)由苏维埃政府商店和农民共同组织信用合作社,资本四千元,发行纸币二千元,流通永定各处,所以永定金融较为活动”。这一切都表明了政府实实在在是在为广大贫苦农民做好事,而完完全全都是由群众自愿决定。
二是坚持普惠金融的原则。据福建钱币协会秘书长蒋九如1994年主编的《福建革命根据地货币史》记载:永定太平区1929年10月成立时放的第一笔贷款就是支持上洋乡的贫民购买耕牛贷款200元,解决了当时老百姓因缺耕牛而由人代替耕牛拖犁的状况,这对于祖祖辈辈依靠借债、借高利贷过日子,其高兴之情可想而知,使得党群、政群、军民的关系更加融洽,苏维埃政权得到进一步巩固。同时苏维埃政府还用制度规定,以保证更多的人能借到贷款。在《合作社讲授大纲》中,中共闽西特委在总结永定太平区、丰田区的办社经验中指出,“信用合作社借款最多借几元及最久几天要有规定,但最多不能超过全资本十分之一,最久不得超过一个月”。因当时资本金较少,为了使更多的人能借到款,信用社借款应坚持小额、流动、分散的原则,以扩大贷款面,真正实现了普惠金融,并且十分注意防范风险,单笔贷款不能超过资本金的十分之一,这些制度到今天仍然适用。
三是政府帮助信用社催收贷款。对因贷款逾期未还的农户,经多方催收还是无法收回的贷款,则请求政府出面帮助收回贷款,在1964年由永定县委宣传部提供参展的革命文物中,至今还保留着1930年由合溪区政府帮助合溪区信用社收回借款户贷款的公函,由于政府的重视,苏区老百姓讲信用,保证了贷款的正常运转,有力地支持了苏区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中共闽西特委和苏维埃政府创办信用社的成功经验,是共产党人早期尝试治国理政、信用为本、合作共赢的成功典范,她为闽西工农银行、国家苏维埃银行的成立提供了制度上、技术上、人才上的准备,真正起到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红军主力长征后,对持有的信用社股票、纸币,在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坚守信用,仍一律给予退股、兑换,至今能留下的实物当属珍品中的文物,哪就更值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