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消费请谨慎


近日,消费者王女士来电投诉称其在市区一家美容院签订了活动协议,预存3800元的洗脸金额,此后多次在该店被强制又交费消费各种项目套餐,且商品和服务未明码标记,现王女士明确要求该店家终止卡项服务并退还剩余预存款,但商家拒不退款,希望工作人员帮忙调解。

依据《消费》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接诉后,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商家退还5500元给王女士。

为此,新罗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美容消费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查看美容机构资质。选择到具有美容服务资质的、信誉度高的美容院消费,查看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掌握基本的美容知识,提高辨别能力,不要盲从美容潮流,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

二是预付式消费要谨慎。办理预付式消费卡时要选择规模较大、信誉度较高的美容机构,一次性购买预付卡的金额不要太高,要详细了解预付式消费服务内容,每次消费时,要问清消费金额,关注预付卡的余额,防止预付卡金额被额外扣减。

三是对美容效果要有合理预期。对美容机构承诺的内容,要通过书面形式达成服务协议,其中应包括使用产品、美容预期效果等条款,同时留下可供对比的证据,不要轻信美容院的口头承诺,以免日后出现纠纷责任归属不清。

(通讯员 郭楠 韦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