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技能培训应给力
□ 蔡庆阳
前不久,笔者的一位农村亲戚告诉我,一直待在老家没什么事情可做,便想在城里找一份工作。由于她也没什么技能,听说某部门开展茶艺师考证补贴培训,便报名参加。经过培训,很快就拿到证书,但是,找了好几家茶叶店应聘,不是嫌她年纪大,就是工资待遇低,她说,虽然有茶艺师证书,但还是找不着工作,白折腾了一番!
为促进农民工就业,近年来,不少地方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实施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程,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并取得了积极效果。然而,据了解,目前农民工技能培训也存在积极性“三不高”的现象,即接受培训者积极性不高、培训机构积极性不高、政府相关部门推动的积极性不高。
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对农民工而言,在就业市场,即使不培训也能找到工作,而参加过培训,找不着工作的还是找不着,培训无法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缺乏吸引力;对培训机构来说,由于农民工参与培训相对分散,较难开展集中培训,并且农民工参与培训的随机心态比较普遍,部分农民工往往半途而废,挫伤了组织者的积极性;政府部门的资金补贴相关手续烦琐,检查、验收多,工作量较大,推动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培训工作徘徊不前。
因此,笔者以为:有关部门应从服务推送、精准培训、注重实效三个方面入手,着力提升农民工技能培训的效果。
首先,培训政策要广而告之。时下,不少农民工对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免费或补贴的培训不了解,大都是听说的或朋友推荐的,有关部门应该加大政策宣传的力度,做到服务细致、全面,利用各种信息平台让不同的群体获得培训的渠道、方式、好处,调动农民工培训的积极性。
其次,要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目前,技能培训普遍采取的办法是指定的培训机构的培训服务以及企业合作开展定制培训的方式,一定程度上缺乏实用性,应有效地将职业培训与市场岗位需求紧缺程度和就业结合起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培训质量的有效提高和培训市场的长远发展。
最后,应注重对培训效果的考核。通过对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测评、回访、投票等方式,重点了解培训效果、培训后就业率以及培训对象满意程度等,使农民工培训的积极政策更符合市场需求和实际,提高农民工就业市场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