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更清 天更蓝 景更美

——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记者 曾俊钦 通讯员 黄美珍

森林覆盖率达79.39%,长期居福建省第一,空气质量始终保持全省前三,水环境持续向好。这是15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的关于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的一组数据。

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我市坚持将生态环保重点工作项目化,重点项目清单化,工作清单责任化,全面有效落实落细各项工作,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工作重点,认真梳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将任务清单完成情况与年度二级绩效和评先评优等相结合,扎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坚持连续六年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役,共谋划实施1158个项目,完成投资392.16亿元。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制度建设,不断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目前,我市环境质量保持全省领先。3条主要河流22个国省控(考)断面综合水质优良率由2017年的86.36%提升到2020年的100%,82个小流域水质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由2017年的54.88%提升到2020年的97.6%,境内无劣Ⅴ类水质小流域;2018年4月,我市被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表扬激励,获得奖励5000万元;今年1-4月,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7,同比上升0.78,优良天数比例为100%,排名全省第一;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100%。

同时,我市全力推进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制订实施《龙岩市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不断提升闽江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自然生态得到有效修复。深入推进九龙江、汀江、闽江系统治理,大力开展河流“毛细血管”(小流域)和“源头”(入河排污口)两大整治行动,着力提升龙岩“三江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我市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减少水土流失面积202.4万亩,水土流失率降为6.12%;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9.39%,长期保持全省第一;森林蓄积量提高到1879万立方米,湿地面积达3513公顷,实现了从“浊水荒山”向“绿水青山”再到“金山银山”的历史性转变;生物多样性得到进一步恢复,维管束植物从治理前的110种增加到现在340种。为此,我市荣获“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先进集体”“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此外,我市还以“大督查大落实”为抓手,深入开展生态环保领域“领导包百案、服务进千企、宣传入万家”活动,抓细抓实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制订出台《龙岩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各级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全面推进问题整改。

据了解,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督察意见,涉及我市仅3项个性问题,为全省最少;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督察意见,涉及我市仅9个共性问题,无个性问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255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并验收销号254件,办结率和销号率均达到9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