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率先!我市推出改革新举措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各县实行“局队合一”体制
本报讯(记者 曾燕福 通讯员 曾珊)昨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县级生态环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局队合一”,为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再添动能。
据介绍,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并于8月19日发文决定,我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由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大队长,核定副大队长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此举为进一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整合县级生态环境局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人员提供了坚实保障。通过在全省率先采取“局队合一”运作模式,进一步加强县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人员力量,强化行政执法职能,完善内部执法流程,切实提高一线执法工作效率,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旗帜,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