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水金:用法治护航企业发展
□记者 池银花 通讯员 凌丽蓉
日前,漳平市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对黄水金办理的郭某危险驾驶案件拟作不起诉公开听证。这是黄水金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落实“少捕”“少押”“慎诉”司法理念的一项举措。
自2012年底参加检察工作以来,作为一名年轻的员额检察官,黄水金始终秉承“惩恶扬善、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情怀,善于学习、潜心钻研,曾经在检察院反贪局、预防科工作岗位磨砺,如今已成长为漳平市检察院公认的办案能手。
近年来,对刑事案件业务工作熟悉的黄水金,除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外,办理了许多大案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据统计,他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50件涉及294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审查案件并不是简单地查阅卷宗、提审犯人,还要做许多额外功课。”在黄水金看来,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时,既要有效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又要杜绝“办了案件、垮了企业”。对此,他进行了有益探索。
2018年,在审查邓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时,黄水金发现,经营数家民企的企业主邓某,参与了几个国家重点项目,其中不乏“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一亿多元,但因邓某被羁押在看守所,参与的项目几乎停滞。
时间不等人,为更好办理该案件,黄水金加班加点认真审查卷宗,并充分利用曾在银行工作的优势,整理大量财务账册、银行账单和资金流水,进一步梳理案情,掌握办案关键信息。当黄水金建议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后,检委会研究决定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让邓某及时回归企业,避免了他的企业倒闭的风险。
但案子该怎么办理才能达到最佳的效果呢?黄水金又参考了数十个相关经典案例,从中找出审查判断有无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量因素和量刑因素。后来经审查认为,邓某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情节较轻、作用较小,经检委会研究决定,最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2019年,该案入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指导性案例。
从检以来,坚守为民初心,坚持司法为民,是黄水金的不懈追求。在办案时,他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做好释法说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在疫情期间,他第一个报名参加漳平西动车站疫情防控值班工作,同时主动到社区逐户逐人排查发热人员,疏导居民情绪。脚踏实地、认真钻研、勇挑重担的黄水金收获满满,多次获得漳平市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