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理财产品看清募集期


如今各大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种类繁多,收益水平各有不同。有的银行为了吸引储户资金,会推出预期年化收益率较高的理财产品。但这些产品的募集期(开始申购产品到产品开始计算投资收益之间的时间),有的会间隔三天,有的间隔五天,如遇上节假日,有的竟然间隔十几天。但不少市民在购买理财产品之时,却并未注意“募集期”。

“募集期7天,其间只能按活期计息,无形中我的收益就缩水了,这7天相当于资金在休眠。”近日,市民杜女士称自己买理财时因为没有看清产品说明,结果7月20日购买的理财产品,7日后才开始计息。

据悉,一般而言,对于在募集期内的资金,银行会按照活期利息计算给投资者。有市民担心,如果在募集期的第一天就申购一款理财产品,那么资金被占用的时间就最长,会摊薄收益;而如果在募集期的最后一天申购,又怕产品卖完了。

银行理财经理杜英国表示,如果市民购买的是一个月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那么募集期对实际收益率造成的影响会比较大。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除了参考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外,还应将募集期的时间成本算进去,这样得到的产品的实际预期收益率才比较客观。杜英国建议,“市民在认购时要充分考虑产品的期限问题,资金闲置时间较长,尽量选择3个月以上的理财产品,降低募集期带来的影响。当然,如果能碰到收益率高且又容易售罄的产品,这些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邱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