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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指导解决闽西苏区“剪刀差”问题
图为才溪区消费合作社。(资料)
□ 丘子祥 文/图
1929年3月,毛泽东、朱德率领红四军进入闽西,开辟闽西革命根据地,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苏维埃政权。国民党反动派为扼杀红色政权,连续发动军事“会剿”,还采取残酷的经济封锁措施,切断闽西苏区与白区的经济联系,闽西苏区一度陷入困境。据《才溪乡调查》资料,“暴动前(1929年前),每担稻谷为10元,暴动后,只有2.5元一担,与此同时,工业品的价格却节节爬高,盐每斤涨了7倍,布从每匹1元涨到1.5元至2元,煤油从原来1元能买7斤多到只能买1斤5两。”刚分到土地的农民只好大量粜粮,造成粮食供过于求,米价大跌,而工业品价格不断上涨,形成了严重的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现象,出现了“工农小资产阶级群众和红军士兵群众的生活不安,有时真是到极点”的情况。
1929年6月红四军第七次党代会后,毛泽东离开了红四军领导岗位,到闽西养病及指导工作。1929年8月,毛泽东在永定、上杭调研时,对闽西苏区严重的“剪刀差”问题深感忧虑。
早在大革命时期,在列宁合作社理论原则的指导下,一向对中国农村和农民情有独钟的毛泽东,就从“农民问题严重性入手”,经过深入调查和客观研判后提出,农村合作社(生产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是扶持生产、融通资金的“第一好”的方法。针对闽西苏区的“剪刀差”现象,他认为农民要在经济上摆脱土豪劣绅的盘剥,实现自救的最好手段就是组织合作社。这种合作社运动随农会的发展,发展到各地。因此,在中共闽西第一次党代会召开前,毛泽东亲自审定的《关于苏维埃政权决议案》,提出苏维埃政府的第一项工作就是举办合作社……之后,毛泽东还指导审定了中共闽西特委的多份通告,其中第七号通告提出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主张由县区政府经济委员会“向群众宣传,并帮助奖励群众创造合作社,如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使农民卖米买货不为商人所剥削,而农村贮藏资本得以收集,使金融流通。”1929年11月10日,中共闽西特委第一次扩大会议指出:“解决赤色区域中‘剪刀差’现象的特殊经济问题,成为目前闽西党当务之急”“各级政府工作,应针对群众要求,为群众解决痛苦,在目前应努力帮助建立合作社之组织。”在毛泽东的亲自指导和推动下,永定、上杭等区县创办的粮食、生产、消费、信用等合作社异军突起,蓬勃发展。
1929年10月,上杭才溪创建了中央苏区第一个消费合作社——才溪区消费合作社(后改称十八乡消费合作社),社员80名,股金40元。此外,区苏维埃政府支持一些资本金。合作社经营茶油、洋油(煤油)、洋火(火柴)、食盐、猪肉、日用品等。一般用群众富余农产品(大米、烟叶、土纸等)去兑换食盐、布匹、药材等,售价由社员开会决定,一般按成本价出售。“红军家属困难的可赊账,最多可赊三圩(五日一圩),米、豆等均可还账”“货缺时,红属先买,社员后买,非社员再后买。货价,红军家属(有证章者)照市价减百分之五,社员不减。邻乡甚至邻区的红属来买亦然。”至1931年底,除一切开支外,该合作社盈余大洋300元,每份股金分得红利大洋五角。1933年7月获利大洋741元,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将盈利留作公积金,扩充资本。
十八乡消费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下,才溪区掀起大办合作社的热潮。“1933年10月底,才溪全区共有32个消费合作社,2个布匹合作社,1个联社合作社,3个药材合作社,每股股金5角至5元不等,吸收股金2531元,发展社员1041户。入社农户,上才溪占总户数的60%,下才溪达90%,上才溪青壮年男子554人,出外当红军、做工作的485人,占88%;下才溪青壮年男子765人,出外当红军、做工作的533人,占了70%。”
与此同时,闽西苏区党和政府领导人民群众开展土地革命,把废债和分田并列,作为消灭封建剥削的重要内容,推动了生产合作、信用合作等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如1929年10—11月,成立了永定太平区和丰田区信用合作社,股金约8000元,发行了壹元、伍角、贰角纸币。闽西成为中央苏区乃至全国最早在党和苏维埃政府领导下创办合作社组织的地方,是毛泽东的合作经济思想和发展合作社的理论的最早实践地。
闽西苏区合作社形式多样,功能互补,普惠百姓,群众支持,为发展农业生产,调节商品价格,打破“剪刀差”现象以及摆脱高利贷剥削,抵制国民党反动派残酷封锁和经济制裁等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通过倡导拥军优属的鲜明举措,极大地激励了青壮男子上前线当红军,为巩固新生苏维埃政权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