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不愧是 共和国法治摇篮!


20世纪初期是中国法治的重大转型期。在这一历史转型中,在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引领下,闽西因缘际会,法治建设走在了时代的前列。法治事关社会秩序,法治初心立纲常。闽西苏区红色审判实践虽然不是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审判实践,但却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大规模、成系统地领导司法审判的开端,为中央苏区法治建设准备了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影响极其深远。

闽西苏区依法治理的社会效果,使得党的早期重要领导人恽代英认为,“闽西苏维埃确实表现出来是工农的政府”,闽西苏维埃区域成为“夜不闭户,行不裹粮”的天下,成为独树一帜的“另一个世界”。

闽西苏区光辉的法治实践成就,直接影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人民司法制度。现行人民司法的主要制度有效借鉴和吸收了苏区的司法制度,主要表现在:司法宗旨方面,如打击罪犯,保护人民,追求公正与效率,是对苏区司法传统的继承和深化;审判制度方面,如两审终审、合议制、陪审制、上诉制等都是对苏区审判模式的有效借鉴;审判方式方面,如巡回办案、便民诉讼,都能从苏区的审判工作中反映出来。

闽西,无愧于共和国法治摇篮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