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苏区土地政策演化轨迹
1929年5月至6月期间,毛泽东、朱德、陈毅率领的红四军与闽西地方革命力量相结合,三次攻打龙岩城,初步形成了以龙岩、永定和上杭三县为中心的闽西革命根据地。龙岩人民在各级苏维埃政府领导下,全面开展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在政权、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建设。
1929年—1934年间,闽西苏区的土地改革经历了3个发展阶段:
1929年春到1930年夏初为第一阶段。主要内容是在划分阶级的基础上快速平分土地,变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土地国有制。闽西苏区的分田较赣南苏区进展较快,从1929年6月龙岩开始分田试点至1930年初已取得彻底胜利,在短短的几个月中就解决了长汀、连城、上杭、龙岩、永定方圆300多里的50多个区500多个乡80余万人的土地问题,提高了生产,改善了群众的生活,为闽西苏区的巩固与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1930年夏初至1931年春为第二阶段,以调整、完善苏区的生产关系,深化土地改革为主要任务。这一阶段进一步完善了土地分配原则,提出“抽多补少”之外要加上“抽肥补瘦”,以平均地力;进一步肯定了按人口平分的原则,批判了按劳动力分配土地的错误;修改了分青苗的办法,确定“何时分田何时得禾”的原则;尤其重要的是挣脱土地国有观念的束缚,确立了土地农有的政策,允许农民租售其分得的土地,解决了地权问题。
1931年初夏至1934年10月为第三阶段,一方面实施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重新没收已分给地主的土地,调配富农的土地;另一方面,在中央苏区内开展了大规模的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并取得相当的成绩,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如雨后春笋,遍布中央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