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开先河 闽西贡献载史册
龙岩,是一块叱咤风云,成就英雄的红色土地;是彪炳史册,光照千秋的革命圣地。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进行土地革命斗争是史无前例的开创性的壮举。“红旗跃过汀江,直下龙岩上杭。”回望百年求索路,追随红色足迹行。让我们以红色为底,翻开闽西土地革命风云激荡的红色篇章,一起回顾红色圣地龙岩光荣的革命历史、优秀的革命传统、伟大的革命精神。
闽西土地革命斗争如火如荼
1926年10月,中共龙岩地方组织建立。1928年3月,在党的领导下,龙岩东肖后田举行了震撼八闽的农民暴动,打响了福建农民武装暴动第一枪。后田暴动后建立闽西第一支红色武装,率先实行土地革命,实现了千百年来的梦想,被誉为土地革命之先声。
1929年3月,毛泽东、朱德率领红四军入闽后,闽西红色区域迅速扩大。红四军三打龙岩城后,邓子恢向毛泽东介绍了分田的办法和经验。毛泽东听后对邓子恢说:“你们的做法比井冈山时期有发展,现在闽西局面大体稳定,当前主要工作是领导人民开展土地革命。”
1929年7月下旬,在毛泽东指导下,中共闽西“一大”贯彻党的“六大”决议精神,尤其是对“六大”规定的土地革命政策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结合闽西的土地占有状况,总结了永定溪南等地的分田经验,讨论通过了《土地问题决议案》。会后,由于党的政策正确,人民群众积极拥护,所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在长汀、连城、上杭、龙岩、永定纵横300多里的地区内,解决了50多个区、600多个乡的土地问题。当时分田的地区占全区的70%,约有80多万贫苦农民分到了土地。尤其是在1929年九十月间,龙岩、永定、上杭、武平等县苏维埃政府相继成立后,土地斗争更是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上杭在1929年七八月间,全县除中都、官庄等一些地方外,其余大部分地区共有18万农民获得了土地。永定在1929年10月也完成了分田工作,38196户143200人分得土地297723亩,占当地土地总面积35万亩的85%以上,人均分得土地2.03亩。当时龙岩县的分田工作基本上于1929年9月结束。长汀、连城在1930年夏也基本完成分田工作。
金砂分田试点经验
中国共产党闽西地方组织的建立与发展始于1926年—1927年间。郭滴人、朱积垒、张鼎丞等共产党员先后在龙岩、永定等农村组织农民协会,开展反对苛捐杂税、实行“二五减租”的群众运动。南昌起义军入闽和“八七会议”精神传达到闽西后,闽西各县党组织加紧在闽西进行武装斗争、土地革命、建立政权的工作,闽西特委确定了“争取群众、武装暴动、土地革命、建立苏维埃”的斗争方针。1927年起,闽西各地的农民运动复炽。
1928年8月,福建省第一个红色政权——永定溪南区苏维埃政府在金砂金谷寺成立,通过并颁布了《土地法》,提出“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动员农民投入到反对封建豪绅地主的斗争中去。溪南区分田的政策是:以乡为单位,即以本乡人民现有亲自耕种的土地,作为本乡的土地所有权,归本乡按人口(包括地主、富农,但反革命分子除外)平均分配土地,又按照“以各户现耕的土地为基础,按全乡每人平均应得的亩数为依据,有多的抽出来,不足的补给他”的原则去实行分配。永定溪南区成为全国最早进行土地革命的地区之一。溪南区《土地法》是中国共产党人最早制定的土地革命纲领之一,它比1928年12月颁布的《井冈山土地法》早了4个月。
为了更好地进行分田工作,永定溪南区苏维埃政府首先选择金砂作典型试验,向群众解释说明分田政策。分田步骤是:第一,调查登记,由没收和分配土地委员会进行人口数与田地亩数的调查登记,发动群众自报,委员会审核;第二,公平合理分配,根据分田政策,按照全乡人口平分土地;第三,张榜公布分配结果,说明每人分得土地的坐落、亩数;第四,召开群众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正式宣布各人分得土地的所有权。金砂分田取得经验后,迅速推及全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使10多个乡近2万农民分到了土地。永定溪南区的分田斗争,虽然在比较狭小的地区内进行,却是全国较早、较为完善的一次分田。
“抽肥补瘦”增新规
1930年6月,毛泽东率领红四军从江西寻乌经武平和上杭才溪、通贤进驻长汀南阳(今属上杭)。6月11日至13日,在毛泽东亲自主持下,红四军在南阳的“龙田书院”召开了中共红四军的前委和中共闽西特委的联席会议,即著名的南阳会议,朱德、陈毅、谭震林、邓子恢、张鼎丞等8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通过了《富农问题》和《流氓问题》两个决议。
南阳会议通过的《富农问题》是关于土地政策的又一重要决议案。它是中共闽西一大通过的土地问题决议案的继承和发展。1930年2月,邓子恢主持召开的中共闽西第二次扩大会议重新修订了《土地问题决议案》,在分田办法上增加了这样一条重要内容:“分田方法以抽多补少的原则,抽出之田以肥瘠均匀为度,好田多者抽好田,坏田多者抽坏田。”这项补充的重要内容,在1930年3月召开的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发布的《土地法令》中,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明确肯定。后来,邓子恢领导龙岩县土地调查工作,进而把这一经验归纳成“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八个字。会上,邓子恢代表中共闽西特委向会议报告闽西工作,特别着重介绍了闽西在土地革命中创造的“抽多补少,抽肥补瘦”这一重要原则时,立即得到了毛泽东以及其他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会议通过的《富农问题》决议案在土地分配方面作了正确的决定:“应该于‘抽多补少’之外,还加上‘抽肥补瘦’一个原则。”并在文件上将“不得妄想平均”,改为“不得把持肥田”。还规定,坚持以人口为标准,而不是以劳力为标准分配土地,以为“以劳力为标准分配土地是于富农有利的”“就发展生产来说也是按人口平均分较按劳力差别分为有利”。同时,决议还规定了“何时分田,何时得禾”,改变了“本届的生产归原耕人收获”的决定。
南阳会议上的通过的这些规定,极大地激发了群众耕种土地的积极性,进一步丰富了党的土地政策,推动了闽西土地革命的深入,使闽西革命根据地呈现欣欣向荣的新局面。这种政策一直持续到中央红军撤出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