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攻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十里龙川皆胜景,一城如画开翠屏。
“天真蓝、水真清、山真绿,人居环境真好!”提及龙岩,来过的人都会由衷竖起大拇指。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地理区位优越、自然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生活环境舒适、发展态势良好等优势,重点实施生态环境建设提升、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生态文明风尚引领等“四大工程”,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科学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一抓到底,闽西大地汇聚出磅礴的“绿色合力”。
大力实施蓝天工程。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打造“龙岩蓝”,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 空气质量始终保持全省前三。
着力打好碧水工程。以巩固和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安全为核心,水路统筹、源头控制、科学治理,全面推进《龙岩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取得显著成效。龙岩“国考”断面水质在全国337个地级市中排名第27,获得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扎实推进净土工程。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土壤污染风险防控以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以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加快实施“1+7+N”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计划,围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策划生成并实施一批生态环保项目。同时,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在全省率先建立环保网格化监管平台和市级指挥中心,划分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并将环保网格化监管平台接入省生态云平台。切实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态保护,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建设。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成效良好,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空间持续优化提升,生态格局进一步优化,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9.39%,连续40多年居全省首位,全国前列。2018年4月,我市以“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被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表扬激励,获得奖励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