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公安
“能量值”实现队管精细化 “大杠杆”撬动警队大提升
□ 通讯员 张春波 许思华 阙云琦
2016年,漳平市公安局因队伍涣散、精神风貌执法形象差等问题,一度成为全省末位。五年过去了,如今的漳平市公安局实现“由乱到治”,在龙岩市县级公安机关综合考评中持续名列前茅,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涌现出西园派出所、新桥派出所等二等功先进集体和一批先进个人。
6月8日,笔者探寻该局“由乱及治”的涅槃重生过程,现任漳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辉道出了甩后争先的秘诀:用小小“能量值”,撬动了公安队伍系统化管理的“大杠杆”。
迎难而上
探索“1+N系统化”队管“金钥匙”
“她行吗?”初到漳平,张辉所到之处,迎来的尽是怀疑的目光。2016年7月,张辉从龙岩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赴任漳平,是福建省市县两级公安局中唯一的女局长,可谓“临危受命”。
当时的漳平公安队伍内部,“得过且过”的思想占据了大部分民警的头脑,少数民警消极悲观,各项工作特别是急难险重的工作都没人愿意干。这些现象,新一任局党委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张辉带领局党委班子成员扑下身子深入各基层单位开展调研,探求问题症结、寻求破局的“金钥匙”。局党委班子形成了共识:症结的关键在于队伍监督管理机制的缺失,这是系统性根源性的问题。
“必须建立一套既管队伍又管业务,既管当下又管长远的管理办法!”局党委一班人经过反复探讨思索,决定确立“1+N系统化管理”的队伍管理思路,“1”即《漳平市公安局能量值管理办法》,在系统化中起引领性、基础性作用,“N”即加强政治工作、纪法监督、能力建设等配套工作制度。
精细管理
“小小能量值”激发争先“大杠杆”
《漳平市公安局能量值管理办法》借鉴现代化企业精细化管理的经验,打破一套标准考全警、一套标准考全年的惯性思维,科学采取“1+7+N”考核模式。“1”即考核总要求;“7”即确定二级七类指标,主要是表彰奖励、纪检督察、教育训练、规范执法、保密管理、重点工作和年终考评等;“N”即三级N项指标,各牵头考评警种根据工作实际,浮动、量化民警个性化考核细则,在运行过程中可适时调整。
“将考评复杂问题简单化,对每个考评内容都具体赋分,根据工作内容的轻重缓急进行科学赋分,最后将能量值作为所队和民警个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和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随着各项规则的逐渐落实,特别是能量值结果运用规则的逐一兑现,“小小能量值”慢慢撬动了队伍管理这一“大杠杆”。
一位从事队伍考评工作二十多年的老政工干部说,能量值管理办法解决了以往考评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三级指标的“N”就如同一个“筐”,只要是利于队伍建设利于业务工作的,啥都可以往里面装。同时解决了“拈轻怕重”“绕着困难走”的问题,“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让所队长人人握有了“尚方宝剑”,上下形成了想干事、能干事、多干事、干成事的氛围,民警政治、物质待遇双丰收的现象频频出现,让人信服。
建章立制
“N”措施补强管理体系
漳平市公安局巧借中央部署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东风,围绕查纠整改环节暴露出的队伍管理短板、弱项问题,以强化组织监督、强化法纪联动监督、健全两个人才体系建设等“N”措施,对《能量值管理办法》进行补强。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相关制度强化组织监督,是补强《能量值管理办法》的一大亮点。”漳平市公安局出台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以“九必谈九必访”为载体,推动领导干部守责、负责、尽责,引导全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发挥纪检监察派驻监督作用,强化政委、政治教(指)导员监督职责,开门纳谏常态化,主动延伸开门搞整顿的做法,向社会正面宣传教育整顿的成果,强化外力推动,真开门、开大门,让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
健全两个人才体系建设,提出“双才拼‘桨’,扬帆启航”的理念,打造智库和新锐两个人才体系,设置“人才贡献奖”和“新锐成长奖”,激励人才干事创业的热情。五年来,共有63名新警和69位老民警结为师徒关系,其中有28人次立功受奖,10名政治坚定、表现突出培育对象被提拔为科级、股级干部,培育对象参与办案人均办案数35起,超出全局人均办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