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本报讯(通讯员 陈天长 张文高 任信远) 6月1日,在红军长征出发地——长汀县南山镇中复村,正值墟天。长汀县委乡村振兴办,在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普法活动,通过现场讲解乡村振兴政策法律、展现乡村振兴先进典型,吸引众多赶墟乡亲驻足观看。

为扎实做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贯彻,长汀县委乡村振兴办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学习宣传方案,与实施乡村振兴试点村、特色乡(镇)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突出重点学,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增强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

注重创新宣传形式,用活形式载体。长汀县委乡村振兴办特组织“一次进村入户宣讲”“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举办一次普法活动”“组织一次学法考试”“发送一条宣传短信”“表扬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等“六个一”系列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和渠道,对该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据了解,截至5月31日,长汀县委乡村振兴办已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考试,全程采取闭卷方式并要求每位干部成绩达80分以上才算合格,未达80分的则参加补考;开展“发送一条宣传短信”活动,给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村两委干部发送一条加强学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短信;开展表扬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表扬了全县14个先进集体和41位先进个人,从而激发全县干部、群众的创业干劲;组织17个农村乡镇在20个省级试点村、实绩村开展“一次进村入户宣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