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绿水青山 筑牢生态屏障


□记者 赖容

日前,武平县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林庭长带队前往万安镇林业站,对两起涉捷文水库周边商品林赎买纠纷进行诉前调解。这是该院切实把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行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持续筑牢生态司法保护屏障的一个缩影。

捷文村是全国林改策源地,捷文水库是武平县城区饮用水源地。这里四面环山,环境优美,水质良好,库区内有4.5万亩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保障了城区12万居民饮用水安全。

2012年,武平县法院在捷文村创办全省首家“林农法制夜校”。通过开设法治课堂、开展巡回审判,发挥定分止争功能,协助指导化解涉林纠纷。2020年,共依法保障商品林赎买合同签订111户;2015年—2020年,完成捷文水库周边赎买商品林1.37万亩。目前,捷文村森林覆盖率为84.2%,木材储蓄量19.3万立方米。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近日,长汀县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法官会同林业等部门,前往河田镇根溪村竹头坑山场,现场开展判后督促“复绿补种”活动,依法督促被告人吕某某根据修复方案要求,在受污染山场重新进行造林栽种苗木。

2020年以来,该院持续创新“生态司法+执行”修复举措,组织开展涉生态环境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共执结涉水利、生态环境、农业等生态案件91件,执结到位标的额110万元,修复受损林地1500余亩。

近年来,长汀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县委新一轮水土流失治理,在全省率先探索“补植复绿”工作,推行生态恢复评估、履约保证、监督回访等8项制度并长期实践完善,为我省“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福建生态检察模式贡献了长汀经验。

该院还立足长汀水土流失精准治理、深层治理,优化生态检察“四四二”工作机制,细化服务保障措施18条,先行先试探索派驻林长办检察工作。在长汀林长办成立了全省首家驻林长制办公室检察工作室,为全市、全省林长办检察工作积累经验、培育范本,推动“河长(湖长)制”向“林长制”延伸。

加强公益监督,守护清清水源。为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上杭县检察院结合毁林案件生态修复执行监督工作,同步开展水源地保护、法律进乡村工作。今年3月上旬以来,该院组织干警针对近年来毁林案件补植复绿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实地查看相关涉案山场被毁林地的补种情况,树木成活、生长情况,摸清毁林案件生态修复执行的实际效果情况等。以实干过硬的作风为民办实事,促进补植复绿机制进一步落地见效,让受损的生态资源及时修复,推动绿色发展。

法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屏障。九龙江是福建省第二大河流,是闽西南发展的重要生态宝库。2017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实际,始终把守护水清岸绿、助推绿色发展作为人民法院与河长办的重要政治责任与历史使命。一场联席会,就为九龙江!今年3月25日,厦门、漳州、泉州、龙岩四地法院、河长办在我市召开护航九龙江流域治理保护联席会议,共话守护九龙江流域新举措。

龙湖是棉花滩水电站蓄水形成的、目前福建省第二大的人工湖泊景区。2016年以来,永定区法院积极探索“生态司法+”工作机制,为绘就“东楼西湖”生态旅游格局贡献了一抹亮眼的司法生态绿色。如今,龙湖库区水质等级稳定在Ⅲ类以上,再现了碧波万顷、湖光山色的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