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就市级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出台简化审核事项政策


本报讯(记者 王沐 通讯员 王二朋)昨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该局为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和《龙岩市水利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出台了《龙岩市关于简化市级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各业主在向市水利局报送审查审批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时,如报告书已含有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需论证的内容,可同步提出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市水利局在出具审查意见或批复时,可同时签署水工程规划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