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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五月二十五日起施行——
规范网络市场秩序 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提示
为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办法》有哪些内容,我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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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办法》有哪些内容,我们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