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提升住宅小区品质功能


核心提示

为加快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升住宅小区品质功能,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近日,我市出台《龙岩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2000年前建成、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市或县城(城关镇)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改造工作,加快推动城市更新。我们来看看都有哪些要求。

完成742个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改造

《方案》提出,科学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打造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能城市。通过小区全面改造、重要街区精准改造、片区综合提升,把老旧小区改造成基础设施完善、防灾防疫设施完备、居住环境整洁、社区服务配套、管理机制长效、文明和谐的宜居社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有温度的幸福龙岩。

《方案》要求,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以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威胁居民居住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要求,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并将改造工作与海绵城市建设、建筑节能改造、垃圾分类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小区品质。

《方案》提出,鼓励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市更新。要兼顾历史传承,活化利用历史建筑,落实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修缮要求,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彰显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精益求精、科学合理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方案,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项目管理,把好质量、效率、安全“三关”, 确保房屋或构筑物结构及施工安全,把老旧小区建成精品工程、群众满意工程。坚持“改管结合、以改促管”理念,健全完善小区“兼合式”党支部和业主委员会,打造“近邻党建”品牌,创新社区治理模式,提升小区自治和物业管理水平。

《方案》明确,从2021年起,力争通过二至三年努力,基本完成全市已摸排出尚未完成改造的742个、涉及43289户2000年前建成、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市中心及周边区域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改造,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同步实施一批2000年至2005年间建成的老旧小区或街区片区改造。

因地制宜、分类明确改造重点

《方案》要求,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因地制宜、分类明确老旧小区,老旧街区、片区的改造重点。

一、老旧小区改造方面: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

第一基础类改造:以补齐小区功能短板,拆除违建,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道路、通信等需求为主,要求做到“四个必改”:一是实施违章搭盖拆除,加强执法力度,对占用公共场地违章搭盖,包括拆除屋顶违章搭盖的铁皮屋、彩钢板等坚决予以拆除,沿城市主干街道的老旧小区必须按照城市风貌管控要求进行屋顶改造;二是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加快雨污管道建设,实现纳管收集,解决排水问题;三是实施消防安全整治,补充完善各类消防设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四是实施线路规整,清除各类“蜘蛛网”。

第二完善类改造:主要是实施电梯加装(老年人住户居多的小区优先实施)、房屋维修改造、停车场和充电桩建设、小区内活动设施完善等,其中,鼓励将电梯加装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暂无法纳入的,应在老旧小区改造设计中考虑后期电梯加装需要,预留安装位置。

第三提升类改造:主要是进一步改善公共服务和公共环境,包括增设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实施小区智慧化改造等。

二、老旧街区、片区改造方面:

将集中分布的多个小区按片区进行统一改造,原则上以镇(街)或村(居)为单元进行网格化划分,结合背街小巷、社区基础设施提升等工作,通过拆墙并院、理顺路网、完善功能等方法将零星、分散的老旧小区进行整合整修,解决零散小区配套基础设施落后问题。

稳妥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方案》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稳妥有序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一是制定改造规划。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属地镇(街)负责,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内老旧小区的数量及小区户数、建筑面积、房屋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建立详细台账,形成老旧小区改造数据库,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生成改造项目储备库。

二是申报年度计划。老旧小区改造实行申报制、竞争制,同等条件下将军休小区、政府安置房小区、机关单位集资建房以及实施改造较为迫切、群众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优先纳入改造范围。

三是推动项目实施。针对每个改造项目,各县(市、区)政府要指导组建工作专班,编制改造方案(含改造效果图),并公开征求居民意见。项目完工后,由当地住建部门会同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参建单位、街道、社区、居民代表进行项目联合验收。

四是健全后续管理。由镇(街)、村(居)牵头,指导业主委员会引进物业服务企业,力争实现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实现一次改造,长期保持,常态管理。

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方案》指出,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由居民合理出资、政府财政支持、企业单位投资、原产权单位补助、公共收益补充、申请专项债券额度、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等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市级财政对新罗区范围内获得中央、省补助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1500元/套的标准予以配套补助。合理统筹教育、体育、民政、工会、卫生、残联等部门符合条件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水、电、气、广电、通信等管线单位根据省定出资政策同步推动老旧小区管线建设。探索三供一业相关资金以及政策性银行贷款、公积金、维修资金等使用的相关政策,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的中央、省级及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等要按政策规定规范使用,做好资金管理,确保达到年度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基础类改造资金主要从政府财政补助及管线单位投入中予以解决;完善类、提升类改造资金按照共建共享原则,由政府、居民、社会资本共同筹措,各县(市、区)应结合实际,明确居民出资比例,其中门窗更换、电梯加装以及水表、电表表后等改造费用由居民自行承担,电梯加装部分鼓励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建设。

《方案》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定期协调解决改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政府作为辖区老旧小区改造责任主体,要参照市里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完善社区、小区配套设施。强化督导调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市、区),上报市政府予以约谈和通报批评。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

(记者 曾志明 池银花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