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农村集中式供水管理的重重困难,市政协委员建议——
加强水源保护 健全体制机制
□ 记者 池银花 刘玉荣 通讯员 赖文光
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管理,对改善民生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上期我们提到当前我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容小觑。那么,该采取哪些有效措施来加以改善提升,让集中式供水这一民生工程更加惠民利民?本期我们一起来关注市政协委员对此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我市全面深化农村饮水安全改革,实施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将干净水、安全水引入千家万户,让村民喝上了放心水、健康水。但在春节前一段时间,面对霜冻和结冰的气候条件,许多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设备被冻住,导致居民无法用水。”市政协委员杨健中建议,破解类似这样的难题,首先要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的水源保护和运行管护,定期对水源地及自来水水质进行监测,做好设备的维护、检修、更换工作,保证用水的安全稳定,让农村居民无论何时何地用水不用愁。
而在健全管理机制方面,杨健中认为,“要建立健全农村供水管理服务机构,加大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以适应管理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同时,借鉴其他地方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办法,对规模较大及以上的供水工程实行专业化管理,小型工程委托专业公司或协会管理,并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管理,出台对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和备用方案,保障集中式供水工程畅通运行,不断提升日常管护水平。”
针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管护队伍专业能力不足、经费保障不到位等困难,杨健中建议,要加大政府补贴和资金扶持力度,建立合理的水价政策或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可先由水厂申请并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其生产经营成本进行核算评估,在通过成本监审确定后,拟定初步定价方案经由水厂、主管部门、所在村委及用户代表等多方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后,由物价局价格审定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标准并予以公示,通过健全水价机制,理顺水费收缴关系,实现农村供水运行管护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
此外,杨健中建议,要加大力度开展用水宣传工作,提高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水平和节水意识。他表示,当前除了在闽西日报等媒体上做好用水宣传外,还应依托当地村委会开展相关活动,例如在供水等部门的配合下,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如何合理用水及节水知识进行宣传。同时,还应对浪费水资源的现象制定相应的监管和处罚措施,让珍惜水资源、保护水源、爱护供水设施的观念深入群众,营造全社会惜水节水的良好氛围。
(本专题约3篇,此为之二,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