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偷拍引纠纷 法官速裁化干戈
在一些旅游景点,常常见到一些商户不经游客同意,偷拍后将照片卖与游客。在永定区,日前也出现了类似情景。
2020年7月3日上午,山东籍的陈某与同伴一起报名土楼旅游团,来到龙岩市永定区洪坑土楼景区游玩。游玩开心,一群人便在“永定客家土楼”地标旁来了张合影留念。
在留影结束后,陈某一行准备跟随导游前往下一个景点。却被刚刚也在旁边拍照的村民林某拦了下来。“你们刚才拍得很漂亮,我顺便帮你们拍了两张,洗出来了,10块钱一张,要不要带走?”“我们没有要你帮我们拍照,你怎么能拍我们还洗出来卖给我们,赶紧删掉。”“底片我已经删了,这照片是我拍的,也是我洗的,你要就拿钱来买。”林某毫不退让。“你没经我们允许偷拍我们还有道理了?把你手上的照片给我,我要撕掉,相机拿出来,我要看你删了没有?”陈某气冲冲地说着,去争抢林某手中的相片。“我说删了就是删了,你不要我也不会给你,我等下会自己撕掉。”说着,林某就要离开。
此时,永定区人民法院岐岭法庭法官正在土楼景区进行《民法典》的普法宣传,陈某的同伴找到了法官,并告知事情经过。法官迅速前往现场,此时的陈某和林某还在激烈地争吵着。
陈某看见法官激动地说:“法官,你来评评理,她没有经过我们允许拍我们,还洗出来要我们给钱买,她这是不是侵权?”“底片我删了,照片他们不要我等会也要撕掉,他刚刚把我装照片的封面撕掉了,他要赔偿我。”看着前来的法官,原来还气势汹汹的林某声音顿时软了下来。
双方各执一词,眼看矛盾就要进一步激化,法官赶紧先将两人分开。“法官,不是我不给他照片,这照片是我洗出来的,也花了时间和精力下去,他就是嫌太贵,想不要钱就拿走。”林某对法官说。“你这种未经别人同意擅自偷拍他人,并用他人的肖像进行营利的行为本就侵犯他人的权益,封面的事情也不要太纠结。要不这样吧,你把照片拿给我,我当着你们的面把照片撕掉,这件事情就这样结束,也不要再吵了。”自知理亏的林某将照片拿了出来。
法官现场将照片撕毁,及时地化解了一场涉旅纠纷。
(通讯员 陈立烽 郭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