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开出首批“不戴口罩”罚单

三家餐饮经营户被罚


2月4日,连城县市场监管局对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对3家已责令改正却仍未执行《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下称“规定”)的餐饮经营户,分别处以50元罚款。这也是此项规实施以来,连城开出的首批罚单。

当天,连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城区多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大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已经都能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能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但仍有部分经营户存在侥幸心理,不规范佩戴口罩甚至不佩戴口罩。

“我们昨天检查已经给你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了,今天检查服务人员还是没有按规定佩戴口罩,所以对你作出当场处罚决定。”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当场对3家经责令改正后仍未执行规定的餐饮经营户,启用简易处罚程序,分别处以50元罚款。

据了解,为进一步防范餐饮环节风险隐患,普及规定,切实提高社会大众和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从1月底开始,积极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各类微信工作群发送“戴口罩”入法信息,印制并分发包含该法规和监督举报电话的宣传单2000余份,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扫街”宣传,张贴海报到辖区内各餐饮服务场所,督促餐饮单位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食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通讯员 黄水林 周洁 张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