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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措并举加强学习宣传
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记者 罗姝 通讯员 陈德荣
近日,新罗区司法局联合江山镇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为群众送上以宪法、民法典、龙岩市地方性法规等主题的法治年画、法治购物袋等“法治大礼包”;
去年11月28日,长汀县举行《龙岩市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启动仪式,通过摄影、抖音短视频推介、法治宣讲,加强宣传,揭开地方性法规宣传的大幕;
连城县举办“法律在心中”征文、中学生“双百人团”大型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龙岩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宣传教育对学生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自2015年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已先后在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等重点领域制定出台了地方性法规10部、政府规章1部。其中,《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成为全国第一部由设区市制定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地方性法规,《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是全国首部专门系统规范实施河长制的市级地方性法规,《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助推龙岩市、武平县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及上杭县成功首创全国文明城市,《龙岩市城市绿化条例》助力龙岩市跻身中国十大“绿都”殊荣,《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破解噪声扰民和空气污染问题……
为确保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近年来,龙岩市司法局将地方性法规法治宣传教育列入“七五”普法规划、全面依法治市、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内容,并采取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宣传形式、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加强督促检查等四项措施,确保群众知晓率得到稳步提升,执行满意度逐步提高,社会评价度日趋提高,为打造有温度的幸福龙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地方性法规规章列入各部门普法规划和责任清单,并实现执法司法普法深度融合。市应急局、公安局坚持《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宣传与监管执法一体推进,达到执法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融入审判、法律监督全过程。在上杭县古田镇建成的“共和国法制摇篮展览馆”“共和国红色法源展览馆”,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各地运用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街区等法治文化阵地宣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各地开展法治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网络主题活动,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推动地方性法规宣传在社会面全覆盖。值得一提的是,以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和开展“法治进校园”为抓手,有力推动地方性法规在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这个“关键时期”中宣传普及。市司法局在龙岩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地方性法规知识有奖答题活动,使我市地方性法规更加深入人心。
在加强督查力度方面,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宣传纳入了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目标管理,以及精神文明、绩效考评、平安建设考评,实现地方性法规宣传工作由“软任务”向“硬指标”的转变,把地方性法规宣传纳入“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内容。通过督察,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补齐短板,确保地方性法规真正在闽西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