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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及第七批县级交叉巡察工作展开
12个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1年1月中旬开始,市委巡察组对市委改革办(政研室)、市委网信办、市委军民融合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检察院、青草盂地区人民检察院,市计生协、市侨联、市贸促会、市红十字会,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等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市委县级交叉巡察组对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织开展交叉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日前,12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