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有假也要打
□ 童其君
近年来,主播带货、网红带货可谓成了热门,在一些网红的直播促销下,很多商品销量大增,很短时间内成交量即可达到几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给商家带来了可观的收益。
但是,必须认识到,主播带货不应仅仅是带货那么简单,也不是售货员和推销员把商品销售出去即可了事。近段时间以来,直播带货“翻车”现象频现,有的是个别网红直播间“买完不让换”,有的是直播互动的粉丝是虚假的机器人,还有的知名主播推广销售假燕窝等不合格商品。
应该如何正确认识和判断直播带货?该如何规范网络直播带货,促进其更健康、更长远发展?
应当承认,直播带货的确带来了天量的成交,也为网红主播带去了巨大的财富。直播带货创造了商业的神话,重构了商品交易模式,未来极有可能是超大市场。然而,通过这段时间看报纸新闻多多少少了解了直播带货这个行业,眼见未必是实,我看见了直播带货也在玩弄虚作假,甚至看到了直播带货模式暗藏的风险,这些危机将会断送掉直播带货的大好前程。
令人忧心忡忡的是,直播带货的狂欢背后,却潜藏着假货丛生和虚假的数据。有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存在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问题。极限词是指类似于“最佳”“第一”“顶级”等极端描述性的词语,这类词语本身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极有可能夸大产品的功能和价值,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有数据造假的,在线观看人数动辄百万,实际销售数据却少得可怜;有睁眼说瞎话的,所谓不粘锅却连煎个鸡蛋都粘锅……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然而,消费者希望在直播间得到的“价廉”,其存在的前提就是要“物美”,保证商品是货真价实。反之,若是商品质量不过硬,那就是对我们消费者的欺诈,这其实是在伤害社会化营销这一直播带货新业态。
“直播带货”要想走得更长远,就不能也不该游走于法律的空白地带进行直播带“祸”,必须在法制与规则的边界内运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直播带货有假也要打,面对乱象丛生的直播带货,监管部门已积极出手整治。打蛇要打七寸,除了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的直播营销人员及因违法犯罪或破坏公序良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人员列入黑名单之外,一方面,监管部门必须更加畅通投诉渠道,对弄虚作假的行为做到重拳出击,以儆效尤;另一方面,刻不容缓开发和引导所有消费者自主维权意识和第三方帮助,这对净化直播带货环境,有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