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法院实现涉黑恶案件阶段性清结


近日,随着对被告人黄某如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宣判闭庭的法槌声落下,上杭县人民法院实现涉黑恶案件阶段性案件清结。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纠集者被告人黄某如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3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刑期,并处3万元至2000元不等罚金。对已退出的违法所得8.86万元予以没收,对剩余违法所得49.7万元继续追缴。

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被告人黄某如、巫某辉、姚某东、黄周某生、黄某优等人长期纠集在一起,逐渐形成以黄某如为纠集者,巫某辉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为牟取经济利益,在上杭县南阳镇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和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该镇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上杭法院共审结涉黑案件1件23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20件90人,判处黑恶犯罪分子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2人,重刑率37.17%,严厉打击了黑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通讯员 陈立烽 温东英 罗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