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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妆
□ 钟巧云
在农村,1970年代的嫁妆是非常简便的。女子出嫁,最常见的是一个印有“红卫兵”宣传画的脸盆和一个铁皮印花的暖水壶、牙膏牙刷梳子镜子等日常用品。
农村风俗,如果男家决定了结婚日期,女方觉得没有必要拖延时间,那么女方就得开始为男方的长辈做布鞋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公公、婆婆,这些长辈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女儿的嫁妆可以商量,长辈的鞋子自己不会做,也得请别人做,或者直接买。
那个时候的女子几乎都会做布鞋。由于生活困难,没钱买鞋,一家人的鞋子都靠从裁缝师傅那里捡小布块,或者剪下家中不再穿的破衣服,作为布鞋的原料。最大的嫁妆,就是一个木箱子或木柜子了。农村父母,等到女儿长大了,即使没有找到婆家,也会提前买好木材,放干后请木匠师傅做好箱子、柜子。如果生活允许,刚好又来了油漆师傅,他们也会把箱子、柜子上漆。这样也比较有面子。有些女儿多、年龄又相仿的人家,做父母的索性就把她们的箱子柜子一并做好,省得三番五次请师傅,集体化时代,赚工分要紧。
1980年代,落实生产责任制,农村生活水平提高,女子的嫁妆也开始改变。缝纫机、电风扇、自行车这“三大件”有了其中一件,嫁到婆家也就很有面子了。如果“三大件”一件不缺,婆家人几乎不敢欺负你,娘家这么重视的人,婆家人怎么可以随便欺负?除了这‘三大件’,也多了几个小物件,如脚盆、马桶、藤椅、皮箱、铁桶,还有其他日常用品如新婚夫妻的衣服鞋袜,这时候的鞋子已经不是布鞋了,更可能是一双皮鞋。
1990年代,“三大件”不再时尚。许多女子都会和父母商量,自己买,不让父母操心。这些嫁妆买好后先放在自己家中,等结婚那天再把物件扛到男家,好有面子。
嫁妆是父母置办给女儿的,属于女儿的私有财产,其他家人如果要使用,必须得到她的同意。以后和兄弟分家,嫁妆都只能归她所有。女儿嫁到婆家,每一次看到嫁妆,心中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在父母身边的每一个开心的时光,对父母的思念之情也就油然而生,每一份嫁妆都凝聚着父母对女儿深深的不舍和疼爱。
嫁妆不仅仅是女方家面子、地位的体现,也是父母的一番心愿,更是延续古老传统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