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一男子网购配件组装枪支获刑
近日,武平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被告人丘某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依法没收涉案被扣押的瞄准镜一个、自制射钉枪一支、钢珠五袋。
审理查明,2016年12月,被告人丘某陆续在某网络平台购买户外激光瞄准镜、无缝钢管、折叠后托、射钉枪子弹等材料后,在家中组装成一支射钉枪。2020年5月20日,武平县公安局民警前往丘某家中搜查,丘某主动将组装的该射钉枪交出。同日,丘某经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其制造枪支的事实,并主动交出瞄准镜一个、钢珠五袋。经龙岩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该射钉枪是以火药为动力,可以正常发射,故认定为枪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丘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组装的方式擅自制造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结合被告人丘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通讯员 陈立烽 李思福)
法官提醒:
我国对枪支的制造、配售实行特别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枪支,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枪支,未依法取得持枪证而持有、携带、隐藏枪支,都会触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