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采稀土损环境 不法分子遭刑罚
近年来,随着稀土行情的升温,部分无证矿主受经济利益驱使,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开采稀土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近日,永定区检察院起诉的首例非法开采稀土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一审判决,被告人谢某行等4人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七个月不等刑期,并处20000元至50000元不等罚金,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7年7月,被告人谢某行、游某达与朱某成(另案处理)经共同商议,决定合伙出资在龙岩市永定区大溪乡开采稀土。朱某成、被告人邓某财负责矿山生产管理,被告人曾某红和朱某安(另案处理)负责现场技术管理。2017年10月份左右开始,被告人谢某行等4人开始非法开采稀土矿。2017年12月,该非法采矿点被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查获取缔。经鉴定,该矿实际破坏的矿产资源价值83.7万元。 (通讯员 赖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