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措施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服务


本报讯(通讯员 廖志添)与重大复杂项目一样,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也要一个个流程慢慢走,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分类处理、改革创新,实现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工作的提速增效,成了众多企业的期盼。日前,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印发《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给出答案。

《实施意见》明确了适用范围。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新改扩建、宗地内总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小于2500平方米、单层建筑高度小于5米和建筑总高度小于24米且无地下室,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下,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工业仓储(包含配套用房)备案制社会投资项目。为防止混淆,还提出了例外,即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工品、危险品的项目,以及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敏感区和涉及自然保护、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文物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不属于《实施意见》办理的特例。

为了推动项目工作,《实施意见》还拿出了分量十足的“干货”、提出十二条措施,具体有:精简审批事项、改进施工图审查方式、免于办理岩土测试、改进供排水供电接入服务、免于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简化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手续、优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实行简易竣工验收、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特小型房建和市政项目便利措施、推广审批全过程电子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十二条措施。为推动十二条措施的落地生根,《实施意见》还提出工作保障,具体有:加强咨询培训业务服务、强化资金落实保障、培育提升案例样本、抓实政策措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