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一女子一房三卖填赌债获刑三年
武平县一女子因网络赌博欠下大额债务,便将名下的房子卖给他人,所得房款用于还债。她收到房款后,仅拿出一部分用于还债,其余又被其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急于翻本的她,又动起了歪心思,将已卖出的房子再次卖给了另外二人,并编造各种理由催促买家提前支付房款,拿到钱后便失去联系。近日,武平县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连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8年2月,林某连经朋友介绍,接触了一款名为“北京赛车”的网络赌博游戏,不到半年时间便输掉了从网贷公司借得的二十多万元。到了8月,迫于网贷还款压力,林某连与丈夫商量,决定把位于县城某小区的房子卖掉还债。随后,林某连便将房产出售信息在武平多家房地产中介公司挂牌。8月14日,经甲房地产中介公司介绍,林某连将该房子以58万元的价格卖给钟某能,双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钟某能向其支付了15万元首付款。
林某连收到首付款后,又将其中的8万元用于网络赌博输掉了。急于翻本的林某连隐瞒了房子已经出售的事实,于同年9月11日,11月7日通过乙、丙房地产中介公司先后将该房子以53.8万元、55万元的价格分别出售给了陈某洲、钟某莲。二人按照约定,分别向林某连支付了8万元首付款、5万元定金。之后,林某连捏造了其母亲住院需要用钱等理由,请求陈某洲先后两次支付后续房款共计4万元。又以丈夫在揭阳的工厂急需资金为由,并承诺房子总价可减少2万元,请求钟某莲再支付一些购房款,钟某莲以借款的形式再次支付给林某连5万元。之后,陈某洲、钟某莲多次找林某连要求将房子过户,林某连均以各种理由拖延。后二人发现被骗,报案至武平县公安局,林某连接到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县公安局投案。案发后,林某连夫妇与钟某能、陈某洲、钟某莲达成协议,将该房以58万元出售给钟某能,并用出售房产的余款归还给陈某洲5万元、钟某莲3万元,并分别与陈某洲、钟某莲达成还款协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又鉴于被告人具备社区矫正条件,遂作出前述判决。
(通讯员 陈立烽 李思福)
法官提醒
房屋交易属于大宗买卖,交易各方均需谨慎审查、签订合同。作为出卖人,应当知晓“一房多卖”的民事违约和刑事追责风险,如实披露、告知房屋基本情况。作为买受人,应当认真审查房屋产权资料,确认出卖人是否为所有权人、房屋是否已出售等情形,避免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