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高楼抛水弹砸坏汽车玻璃,新罗警方表示:

高空抛物属于违法行为 一人抛物可致全楼被追责


被高空“水弹”砸碎的玻璃。(图片由新罗分局提供)

□记者 张梓睿 通讯员 张国娟

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因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据统计,2016至2018年间,全国法院共审结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件1200余件,其中近3成案件导致了人员伤亡。近日,在新罗城区发生这样一起高空抛物事件,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8月24日,记者就此采访市公安局新罗分局的刘警官,详细了解事件的经过以及高空抛物的危害和处置方法。

高空“水弹”砸碎轿车挡风玻璃

据刘警官介绍,8月20日上午,新罗分局铁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停放在某小区内的一辆轿车后挡风玻璃被砸坏,但车内没有发现财物被盗。

“铁山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开展处置,通过现场查看以及向报警人了解情况,判断是高空抛物导致停在楼下的车辆挡风玻璃砸坏,但由于该楼房有30多层,民警一时无法确定抛物的具体房号。”刘警官说,“为了查清是哪一层的住户抛物导致了事件的发生,民警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分组挨家挨户敲门询问排查。在走访其中一户住户时,发现2名小男孩言语支支吾吾,民警立即安排人员单独对孩子进行谈话。经过谈话,这2名小孩承认曾将装满水的塑料袋往阳台窗外抛下,‘水弹’下落后将停在楼下的小车挡风玻璃砸得粉碎。”

随后,警方对这2名小男孩和家长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男孩们意识到错误,表示不会再犯。民警还要求家长要切实尽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管义务。同时,由男孩家长向被砸车辆的车主进行相应赔偿。

高空抛物危害大

小物品就能造成大伤害

“高空抛物、坠物危害十分之大,很多不起眼的小东西从高处落下后,就能带来难以想象的破坏力。在本案中,一个装满水的小塑料袋,就轻易将坚固的汽车挡风玻璃砸穿,可见高空落体的威力。”刘警官说,“更麻烦的是,高空抛物很难躲避,毕竟大多数人不可能时刻仰着头走路,并且最先受到冲击的很可能是重要的头颈部。巨大的外力还可能造成颈椎甚至脊髓损伤,进而伤害到呼吸中枢等与人生命功能紧密相关的系统,导致伤者快速死亡。”

刘警官表示,据科学测算,一张20克重的麻将牌,从20楼的高度落下产生的冲击力,可以致人骨折;一块巴掌大的西瓜皮从25楼的高度落下,如果击中头部可致人死亡;一根4厘米长的铁钉,从18楼的高度落下,可以插入人的颅骨;空的易拉罐头,25楼高度落下可致人死亡,15楼高度落下可砸破头骨;一颗鸡蛋,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18楼抛下可砸破头骨,8楼抛下可致人头皮破损,4楼抛下即可致人头顶起脓包。

“所以,我们呼吁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自身做起,同时教育好身边的亲人(尤其是孩子),切勿高空抛物。”刘警官说。

如何处罚:一人抛物可致全楼被追责

刘警官表示,针对高空抛物行为,今年5月刚刚被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被表决通过的,被称为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作出了专门的解释。

据介绍,《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这一规定意味着,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不能明确责任人,那么该楼业主都有可能要被追偿责任。该责任承担原则为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该规定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同时为补偿人进一步追偿提供了法律依据。”刘警官说。

另据介绍,《民法典》还明确指出,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一旦发生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由公安等机关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