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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龙岩公积金窗口办事,这些材料不用带啦!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8月1日起,该中心试行取消群众办事需提交的部分材料,改由窗口直接调取电子材料,省去群众许多麻烦。
在实现线上办事大厅“一证通办”的基础上,此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托省、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融合线上线下服务,将“一证通办”业务向线下窗口延伸——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试行取消由群众提供结婚证、备案信息、不动产权证、无房证明等办事材料,由公积金窗口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从各部门直接调取群众办事所需的相关电子材料。
免去群众提交材料的项类包括:2010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登记结婚的,办理公积金业务可不再提供结婚证;提取人所购房屋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可不提供备案信息或不动产权证;提取人申请无房提取公积金的,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可不提供家庭无房证明。
据介绍,接下来我市将加快完善住房公积金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逐步免去群众更多的办事材料,目前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信息、税务部门发票查询的联网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记者 林阿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