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路、中兴路
启用电子抓拍 交通违法行为
27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罗大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有序,结合日常工作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规,该大队决定将东城街道东兴路、闽西交易城中兴路纳入严管路段,车辆实行“即停即走”的通行规则,不得在机动车道内长时间停车逗留,并启用移动卡口球机(电子警察探头),对违法停车、逆向行驶及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其中,对违停超过180秒(含驾驶员在车内)的车辆,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给予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其余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交通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标准实施相应的处罚。
(记者 张梓睿 通讯员 邱译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