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农村污水垃圾处理付费机制


针对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我市在落实农户付费和财政分摊方面成效如何,有没有值得推广的方式方法?

市财政局副局长肖增东:

针对农村污水垃圾的分摊付费机制,目前我市实行奖补机制,引导乡镇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去年,我市农村垃圾治理补助资金达1169万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调研,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格局,指导各县(市、区)完善污水垃圾分摊付费制度。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吴红斌:

近年来,我市农村垃圾收费已形成机制,以省、市、县补贴+乡镇兜底+农户付费的模式收取农村垃圾处理费用。2016年,我市印发《龙岩市农村污水垃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以行政村为单位,按常住人口每人每月2元的标准缴纳村庄保洁费。各个乡镇也依据实际情况,建立了农村垃圾收费制度,目前,我市农村垃圾收费比例已达40%,其中,上杭县通贤镇、庐丰镇、兰溪镇;武平县东留镇;新罗区雁石镇益坑村等镇村基本实现农户付费全覆盖。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费制度,不断提高垃圾处置能力和治理水平,着力打造一批示范镇、村,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农村居民生态环保意识,逐步提高农村垃圾收费比例,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陈达兴:

目前,我市城镇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0.95元/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没有向居民收费,在农村开征污水处理费,可以作为治理资金的适当补充,更大的作用是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下一步会在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农村地区,探索建立农户付费制度,综合考虑村集体经济状况、农户承受能力、污水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付费标准。